創業路上計劃趕不上變化,當決定結束香港公司的業務時,千萬不能「直接不理」或任由公司「自生自滅」。在香港,只要公司未正式解散,每年仍需提交週年申報表(NAR1)及商業登記費。若置之不理,公司董事將面臨稅務局與公司註冊處的法院傳票及高額罰款!
要合法、安全地結束一間有限公司,必須按照香港法例完成撤銷註冊(Deregistration)程序。以下為您拆解核心流程與稅務重點:
一、 申請撤銷註冊(Deregistration)的 5 大基本條件
在遞交申請前,您的有限公司必須滿足以下所有要求:
獲全體股東一致同意解散。
公司已停止運作及營業超過 3 個月。
公司沒有任何未清還的債務(包括銀行貸款、員工薪金、供應商貨款)。
公司沒有任何尚未處理的稅務問題或欠稅。
公司沒有任何在香港進行中的法律訴訟。
二、 撤銷註冊核心流程(兩大階段)
第一階段:向稅務局申請「不反對撤銷註冊通知書」
填寫及提交稅務局表格 IR1263,並繳付政府申請費 HK$270。
重要稅務清算:稅務局在批出通知書前,會徹底檢查公司是否已填報所有利得稅報稅表(BIR51)。如果公司有最後一期的營業期,必須編製一份截止結業日的最後會計理帳及審計報告提交給稅務局評稅。
審批時間通常約為 1 至 2 個月。
第二階段:向公司註冊處正式遞交註銷申請
收到稅務局發出的「不反對通知書」後,必須在 3 個月內向公司註冊處提交表格 NDR1,並繳付政府規費 HK$420。
公司註冊處收到申請後,會在憲報刊登兩次公告(為期約 3-4 個月),如無人提出反對,公司將正式解散。
整個註銷流程通常耗時 6 至 9 個月。
⚠️ TaxLabHK 溫馨提示:註銷公司的 2 大致命盲點
切勿提前取消商業登記(BR):
在公司未拿到註冊處正式解散通知前,仍需維持商業登記的有效性,否則屬於違法。
務必在解散前清空銀行戶口:
一旦公司正式解散,所有仍留在公司銀行戶口內的資金、股票或物業,在法律上將自動被視為「無主財物」(Bona Vacantia)並充公歸香港政府所有!因此必須在遞交 NDR1 後、解散前將資產妥善轉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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