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升級必讀】無限公司轉有限公司點過渡?拆解資產轉讓、停止營運後報稅及虧損扣稅 3 大關鍵!
無限公司轉為有限公司並非單純更改名稱,原有業務停止營運後,仍須申報截至停業日期的最後一期利得稅。此外,無限公司的稅務虧損不能轉移至新公司,轉讓資產亦可能涉及印花稅。
TaxLabHK 為您理清無限公司轉有限公司時,必須注意的 3 大稅務銜接重點:
一、 無限公司停止營運後的最後報稅
原有獨資業務停止營運後,業主仍須就該業務截至停止營運日期的期間,完成最後一期利得稅報稅。
最後一期報稅:您需要為無限公司編製一份截至停業日期的最後會計理帳,獨資業務喺個別人士報稅表(BIR60)申報;合夥業務則喺利得稅報稅表(BIR52)申報。
小心計算存貨及資產:無限公司原本擁有的機器、生財工具或存貨,在轉讓給新有限公司時,需以合理的市場價值計算,這可能會影響無限公司最後一期的應評稅利潤。
二、 舊公司的「稅務虧損」能否帶到新公司?
這是最多老闆關心的問題:「如果我的無限公司之前幾年一直在蝕錢,有累積稅務虧損(Loss Brought Forward),轉成有限公司後,可以用來扣減新公司的利潤嗎?」
答案是:不可以。
因為無限公司和有限公司在香港法律上是兩個完全不同的稅務實體。無限公司累積的虧損只能留給該東主日後以「個人入息課稅」方式抵銷其他收入,絕對不能轉移到新的有限公司內用作扣稅。
三、 印花稅與資產轉讓的盲點
如果無限公司轉型時,涉及將原本持有的物業、車輛或大額資產轉名給新有限公司,通常會視為銷售物業或轉讓,可能需要繳付印花稅(Stamp Duty)。老闆在轉制前,應先諮詢專業會計師進行資產評估,避免衍生預料之外的稅務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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